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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卡诈骗罪中信用卡的认定​

 信用卡诈骗罪中信用卡的认定

 

我国刑法中的信用卡,既包括国际通行意义上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,也包括了不具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借记卡。

20041229,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了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》。该解释规定,刑法中的信用卡,是指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、信用贷款、转账结算、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。

 

——————《刑事审判参考》总第60